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新建杭州至绍兴至台州铁路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复函》的通知 浙土资厅函〔2016〕854号
27.12.2016 18:10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新建杭州至绍兴至台州铁路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新建杭州至绍兴至台州铁路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99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复函要求,认真抓好先行用地补偿、耕地耕作层剥离等有关工作。
你局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征地工作,加快用地报批材料组件,确保在2017年10月底前将工程正式用地报批材料上报省厅审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新建杭州至绍兴至台州铁路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复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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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6-12-27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7.12.2016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