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土资办〔2017〕10号
省地质勘查局、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落实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我省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水平,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并入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陈铁雄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国斌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盛乐山 厅党组成员,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潘俊国 执法监察局(监察总队)局长(总队长)
赵建平 办公室主任
陈先彰 人事处处长
洪盛腾 计财处处长
金夏萍 法规处(裁决办)处长(主任)
宋迎新 调控处处长
金 安 审批处处长
严 政 规划处处长
张 佳 耕保处处长
陈幸德 不动产登记局(地籍处)局长(处长)
姜建明 利用处处长
邱建平 开发处处长
吕晓澜 储量处处长
邱鸿坤 地勘处处长
孙乐玲 地环处处长
吴 舫 科教处处长
黄志华 厅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黄 炎 厅信息中心主任
龚日祥 省地质调查院院长
姚洪华 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院长
沈国明 省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主任(院长)
李家银 省统一征地事务办公室主任
严庆良 省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朱慈振 省国土资源厅职工医院(杭州地质疗养院)院长
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厅网信办),赵建平兼任厅网信办主任,胡盛东、杨正华、陈建杰、黄炎、沈国明、姚洪华、徐志红任厅网信办副主任。
二、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职责。
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发展战略、长远规划及重要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领导全省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2.审定全省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确定全省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3.审定全省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划、工作部署和重大项目建设方案,决定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有关事项和问题;
4.督促、检查和指导全省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规划、政策、计划、任务的落实;
5.负责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厅网信办职责。
厅网信办是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全省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研究、起草全省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制度;
2.组织推动全省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起草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统筹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核厅机关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立项,组织项目论证,监督检查重大项目建设实施;
3.协调和推进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收集厅机关各处室对信息化工作的意见,组织完善相应的政务信息系统,统计、督促、检查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各事业单位政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情况;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共享与开放工作。指导、协调跨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
4.组织抓好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和试点示范工作,汇总、统计全省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情况,负责国土资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宣传;
5.负责全省国土资源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担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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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7-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