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分管国土资源工作领导培训班的通知

15.07.2016  16:37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6年省直单位抽调市、县(市、区)委管理的在职领导干部参训办班计划的通知》(浙组通〔2016〕7号),省国土资源厅定于8月9日至11日在省委党校举办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分管国土资源工作领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对象

  每个县(市、区)各选派2名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乡镇(街道)领导。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9日至11日,8月8日下午报到;

  地点:省委党校(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号)。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培训班采取领导报告、专家讲课、研讨交流等形式。培训主要内容是加强耕地保护、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应对能力等。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收到《通知》后尽快与当地组织部门联系,将本通知和浙组通〔2016〕7号通知(见附件2)送县(市、区)委组织部,确定参训人员报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由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统一汇总后于7月29日(星期五)前报省国土资源厅科教处。

  联系人:省国土资源厅科教处  林一纯

  电话(传真):0571-88877322    手机:187580775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乡镇(街道)分管国土资源工作领导培训班报名回执

            2. 浙组通〔2016〕7号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附件: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举办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分管国土资源工作领导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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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