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局“四个到位”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18.05.2015  18:28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谐,景宁畲族自治县国土局强化措施,严格程序,规范开展征地工作。 一是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做好征地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土地管理法相关征地规定,解读征地流程、补偿标准及拆迁安置政策精神。同时,加大社保政策宣传,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参保意识。 二是征地程序规范到位。大力推进征迁阳光工程建设,及时公开征迁项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补偿标准、工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做到征地批文、征收程序、执行补偿标准、过程监管、宣传解释“五到位”和程序、主体、补偿标准“三合法”。 三是征地补偿落实到位。及时研制公布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加强征地补偿资金管理,采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直补农民”的方式,及时足额将征地补偿款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最大限度地防止征地过程中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行为的发生。 四是征地保障机制到位。重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研制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社保资金缴纳、统筹及发放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其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景宁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