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土厅水利厅: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17.10.2016  22:43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地下水环境有效监测,10月8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和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合推进的协调机制,共享共用监测网络。

  据了解,福建省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已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按照建设要求,福建省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规划建设地下水自动化监测点356个,每个县(市、区)至少布设2个,主要监测地下水水位、水温及水质,其中国土资源部门301个、水利部门55个,单点建设面积4~9平方米。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和水利部门要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监测点选址、落地、孔位施工、站房建设、仪器安装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级水利部门要公告明确监测井施工建设及实施监测不需办理取水(凿井)许可手续。

  通知强调,各级国土资源、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监测井保护及后期维护工作,确保地下水监测工程长期有效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