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第七督查组工作启动

15.09.2016  03:10

      按照国务院要求,9月13日,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第七督查组在国土资源部召开行前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提高督查针对性。

  第七督查组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审计署、黑龙江省政府、陕西省政府、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将对天津市、河北省开展督查工作。

  国务院第七督查组组长、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姜大明在会上提出,全组同志要深刻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督查工作既要“挥鞭推动”,督促地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又要“找出病因”,同地方一起发现问题、研究症状、提出办法。他强调,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吃透国家政策,把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督查的重中之重;要针对天津和河北的情况,突出重点难点,分析研究深层次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推进政策落实和完善的建议。

  国务院第七督查组副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提出,要处理好全面督查和专项督查、必查和非必查任务、重点和非重点督查、正面典型和反面例子、共性和个性问题、组内分工与协调配合、督查组和督查地等7个方面的关系。

  会议强调,在督查过程中,要注重工作实效,做到情况看到、现场走到、群众问到、问题找到;要注重团结、加强协调,注重交流、加强沟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督查组成员“十不准”,维护督查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