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 提出了新意见
21.02.2017 22:0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提出了新的意见,主要有:一是探索建立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二是要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前先行核定永久基本农田并上图入库、落地到户,记载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三是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通过国土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国务院批准;四是探索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对于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的省份,由于实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造成的补充耕地缺口,可向国务院申请国家统筹;五是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和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到2020年全国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1.02.2017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