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将专题调研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0.05.2015  21:09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称,为全面掌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贯彻实施情况,总结各产煤地区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形势下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措施,推动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以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从10个方面开展专题调研。

  一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贯彻煤矿“零死亡”理念,组织落实国办发〔2013〕99号文件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警示教育、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情况。

  二是2013年以来煤矿关闭退出总体情况、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特别是配套资金、优惠政策等制定实施情况和效果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是严格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和产能核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煤矿企业准入等方面要求的落实情况,以及出台的具体实施措施。

  四是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

  五是落实国家促进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各项措施的情况,严格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达标”的具体措施,加强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监管的情况,以及推动落实瓦斯“零超限”要求和瓦斯超限查处、责任追究情况。

  六是地方政府在强制查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建立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特别是小煤矿集中地区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老空区积水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七是推进小煤矿机械化建设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八是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特别是落实“五统一”方面的政策、措施、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九是落实地方政府分级属地监管责任、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以及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等情况。

  十是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建设情况,以及统一煤矿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