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将启动

19.05.2015  13:18

  中国政府网昨天发布,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简政放权、深化企业改革、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进金融改革等10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广受关注的公车改革方面,将全面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好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等后续工作。同时,因地制宜推进地方党政机关和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去年7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两个文件出台,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进行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针对国企公车如何改革,上述文件并没给出明确方案。此次《意见》明确要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必将为国企车改加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目前国企和事业单位的公车保有量高于机关行政单位,这一领域若全面推行车改,削减公务车总量将更多,节约资金也会更多。

  《意见》同时明确,今年将出台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据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此前表示,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将明确四个原则:出租车的定位不是公共交通;出租车需采取总体管控,不能太多或太少;出租车采取价格管控;司机和经营者都能得到合理报酬。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意见》明确将制定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的意见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根据《意见》,今年将制定地市以上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意见。截至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都推行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今年该制度有望进一步获得推进。专家认为,该制度将有利于淡化官本位思想,普通公务员也多了一条晋升渠道。

  《意见》同时提出,要制定关于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制定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和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职业年金办法。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据了解,去年,国务院就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调整。

  针对住房改革,《意见》也明确要研究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此外,在财税体制改革上,《意见》提出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出台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