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企改革细则加速推出 国企拓展混改三大路径突显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9.03.2016  16:41

  继上海、广东、山东、江西等多省市纷纷制定推出国企细化方案和试点计划后,《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简称《意见》)也于日前正式公布。据了解,四川省将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办法,通过三大途径推行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专家表示,近期已经有多个地方针对国企改革发布具体细则,说明地方国企改革步伐正在提速。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促进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重要方式,其中通过试点员工持股,还可以在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定向 地方着力推进混改
  从目前各地透露的国企改革信号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已成为各省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从本次四川省公布的意见来看,国企拓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通过三大途径实现:一是引进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二是鼓励国有资本参股非公有制企业;三是支持各类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或参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使投资者在平等竞争中获取合理收益。
  实际上,其他省份的地方国企也都普遍采用了上述三大途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看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是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推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重要方式。一方面,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可以通过交叉持股与国有企业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公有资本参股,非公有制经济将共享发展红利。
  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现有政策强调国企混改中国资的控制地位,尤其非常注重混改中防止国资流失,于是,民资股东如果参与国企混改,基本上只能做中小股东。现实中,由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尤其是程序法方面严重缺失,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非常普遍。在这种情况下,中小投资者参与国企混改的积极性无疑会严重受影响,最终国资非但不能实现增值,甚至出现价值下降,这其实是国资的更大流失。
  “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关键在于努力营造国有股东和中小股东平等行使权利、共生共赢的环境,而不是强调国资对民资(中小投资者)的控制。只有实现权利平等,实现双方权利行使的公平,国资和民资才能有效地混合,进而才能形成国资和民资的合力,也才能实现国资和民资最大程度的增值。”高明华建议称。
  联动 试点员工持股实现利益风险共担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四川省政府此次发布的《意见》,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的,通过试点稳妥推进员工持股,在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员工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或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持股。优先支持高新技术、转制科研院所等类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以现金、技术、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入股。建立和完善员工持股有序进退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规范关联方行为,防止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当利益。
  实际上,作为实现混合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建立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无疑在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和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一直以来,因为任务复杂且涉及多方利益,对于员工持股问题的社会争议很大。一些专家担忧,一旦实施不好容易造成少数人持股、利益输送等问题。
  在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看来,规范有序地开展员工持股,有利于企业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形成员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但高明华也提醒称,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则会出现一些风险,这其中包括员工对抗董事会或高管决策的风险、更大范围内幕交易的风险、持股员工成为投机者的风险以及集体变现的风险等。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告诉记者,发展混合所有制主要是通过股权多元化来转化国企一直以来的经营机制,而员工持股主要目的是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但目前看来,开展这个试点要慎之又慎,发达国家也没有太多可参考的例子。试点员工持股的企业需要有特定的规模和类型。盲目地进行这项尝试有可能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也有可能变成一个“大锅饭”性质的改革,无法起到激励的作用。
  因此,高明华建议,一方面,员工持股应以部分骨干人员持股为主,而且具有动态性,其他员工成为骨干,也可以进入员工持股行列,这不仅有助于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也有利于调动其他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员工持股应是限制性股票,这包括收益权只能通过分红实现,以及离开企业的持股员工必须出售持有的股票,且只能出售给本企业其他员工等。
  提速 多地明确改革鼓励政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将“赋予地方更多国有企业改革自主权”。一些专家表示,随着改革文件体系基本形成,国企改革将在2016年迎来政策落实年。可以预计,作为国企改革的“排头兵”,下一步以市场化为主导的地方国企改革将进入全面加速期。
  一位地方央企负责人表示,从地方国企改革思路上来看,也将会按照分类进行监管,在此基础上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竞争性国企,将进一步向民企等多种所有制资本敞开大门,比例也将进一步放宽。此外,国企对内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化,包括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继续扩大员工持股,推进企业整体上市,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以及稳步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
  据了解,截至目前,上海、广东、重庆、山东、北京、湖南、江西等多地对提高证券化率、资产整合、兼并重组等均有明确的鼓励政策。以国企改革重镇山东省为例,该省国企改革下一步工作重点,将加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建进程,推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规范运行,落实好监事会监督职权,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强人才库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混改试点工作,推动企业深化内部改革,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同时,做强做大一批骨干企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省属企业重组整合步伐。
  “我国正在揭开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大幕。”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国企改革思路已经非常明确,发展实体经济是2016年国内经济发展的重头戏,特别是在本轮改革中,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主体,地方国企同时也是实体经济重要载体,自然成为改革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