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小区围墙会拆吗?浙江预计4月出方案
拆除小区围墙的目的是解决交通问题
专家解读街区制:没有围墙的开放式社会
道路越来越宽,为什么出趟门越来越累?商圈越来越多,为什么逛个街越来越难?我们的城市是不是“生病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这也是中央层级文件首次对诟病已久的封闭社区模式“开刀”。
为什么要打开封闭住宅小区?
历史:封闭小区是怎么来的?
封闭小区的形成大致有两个高峰。首先是上世纪50年代单位“圈大院”,接着改革开放后,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房地产开发商蜂拥建起封闭的住宅小区。
在规划学者、中山大学教授袁奇峰看来,封闭社区或者说“门禁社区”,其实是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分化的产物。社会分化加重、贫富差距拉大,再加上流动人口多,社会治安问题增多,城市中产阶层自然有对安全的需求。
另一方面也和过去政府公共财政有限有关。袁奇峰说,过去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把大块土地承包出去,全都让开发商搞,可减轻一些负担。
封闭小区弊端:导致城市公共交通效率低下
封闭小区带来的更直接的难题是城市公共交通效率低下。封闭空间各自为政,将公共道路排斥在住宅小区之外。城市脉络没有打通,使得城市拥堵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袁奇峰解释,城市规划里有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等三个层级的概念。通常一个居住区大约1平方公里,居住区以下切割成四五个约500米×500米的居住小区。目前我国很多城市的公共道路切割都停留在居住区这一级别,居住小区内道路多私有化。
按照《意见》的要求,现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也要逐步打开,为的就是“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难题”。
怎样建设开放式街区?
已建成的要逐步打开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表示,现代城市应该是开放的,以公共服务、公共空间作为特征。
对此,《意见》明确,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在执行层面,杨保军介绍,比如规定土地出让面积不许超过4万平方米。“如果开发商想开发大一点,可以,你买两块。但中间部分是公共的。”杨保军进一步解释,缩小出让面积的另一个好处是,不同开发商盖的房子肯定不一样,多样性、丰富性就出来了。
而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意见》也提出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杨保军介绍,可以采取分步走的方式,第一步让行人穿过去,接下来是自行车,管理也要跟上,“现在物业管大门,未来是管大楼。每栋楼安全了,街道自然就可以开放了”。
鼓励“窄马路、密路网”
《意见》还提出了具体指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升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现在多数城市为12%左右)。特别要提到的是,第一个指标只管长度、不管宽度,所以这是一个鼓励“窄马路、密路网”的指标。如果路网密度能达到每平方公里8公里,意味着道路间距在250米左右。可以想象,未来的路网道路不会很宽,但会很密,这样道路利用率提高了,临街的店面就多了,诸如咖啡馆、餐馆、茶室、书店等店面,由此改变城市的形态和功能。
策略是先新区、后老区
“在《意见》讨论阶段,不少人就对‘打开已建成小区’表达了担忧。”杨保军说,老百姓的回应要引起重视,在下一步推进中做更细致、周密的考虑,“小区里有共有物权。所以我们的策略是先新区、后老区。在这个过程当中,相关问题必须有效解决,才会推动。”
百姓的顾虑主要是安全性和便利性。1961年,美国人简·雅各布《大城市的生与死》一书问世,对城市规划界发动猛烈攻击。37年之后,《纽约时报》评价这本书“或许是城镇规划史中最有影响力的一部作品”。杨保军特别引用书中提出的“街道眼”概念解释民众担心的安全问题——保持小尺度的街区和街道上的各种小店铺,潜在的“要做坏事的人”就会感到来自人们的目光监督。而一个安全的具有公共生活活力和趣味的街道,也是儿童成长的重要环境。
浙江4月或出方案只针对占地面积较大小区
浙江省建设厅昨日表示,正结合《意见》内容与浙江的实际情况,研究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预计4月底前拿出具体方案。浙江省建设厅总规划师顾浩还表示,此次提出的“开放原则”主要针对规模较大、面积在9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占地面积较小、居住人数较少的小区,可能不在“逐步打开”的范围。
“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式小区”应当如何理解?适用于什么范围?顾浩表示:“这次提出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式小区,从专业角度来说,是指用地规模较大的小区,比如大于9万平方米的小区,就要逐步打开通道,把内部道路用于城市交通,把小区绿化公园让社区共享。”
顾浩表示,已建成的小区目前暂不需要拆除围墙。已拿地或在建小区“逐步打开”的操作办法,则要依照4月底浙江出台的落地方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