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四轮驱动”并推,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
今年以来,绍兴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通过产业开发、就业创业、结对帮扶和制度保障等措施,推动低收入农户普遍增收。预计到年底,70%的低收入农户平均纯收入将超过7000元,增收幅度达15%以上,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一、产业开发促增收
1、扶持特色农业。鼓励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特色种养殖业,今年新增3652户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业12451亩。积极推行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模式,鼓励组建村级合作组织,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增加农业经营收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发展农林产品精深加工业,着力兴建优质畜禽、有机茶和中药材等有山区特色的农产品基地,在欠发达乡村加快形成“一乡一品”的特色发展格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达694家。
2、发展来料加工。把来料加工业作为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重要渠道,与妇联一起开展了来料加工产业专题调研,着手准备出台相关政策扶持意见,计划每年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切出一部分,用于支持来料加工专业村、加工基地和集聚区建设。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外贸企业到欠发达地区发展来料加工基地,大力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建立来料加工信息交换平台。鼓励发展木雕、竹编、泥塑等传统工艺品加工业,扶持民间手工艺人,大力开展来料加工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规范生产流程,保障产品质量。
3、促进乡村旅游。依托山水资源、乡土文化和特色产品,全面提升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今年,绍兴市出台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若干意见》(绍政办发〔2014〕78号),规划实施“东南西北中”五大乡村旅游板块,即东部四季仙果采摘之旅、南部人文山水体验之旅、西部榧乡淘宝休闲之旅、北部江南水乡风情之旅、中部会稽度假养生之旅。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全市乡村旅游产业培育和市场营销。今年全市新增农家乐经营点(户)58家,带动低收入农户1089人就业增收。
4、推进物业项目。把发展物业项目作为增强经济薄弱村村级经济的重要渠道来抓,由县乡统一操作,采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购买)、统一租赁、统一分配”的模式,在城镇区域、工业园区和专业市场等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的地方,依法新建或购置标准厂房、农贸市场、商铺店面、写字楼等产业经营用房,实现长期稳定的物业租赁收益。今年,全市立项规模型项目5只,总投资1.45亿元,参与的经济薄弱村达到152个。
二、就业创业促增收
1、实施技能培训。把培训作为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的有效手段,围绕农民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服务优化和品牌建设,进一步健全“农民学院”、“农民学校”教育培训体系,全面实施农民培训信息化管理,开展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双证制培训,今年全市已培训低收入农户7000人次。同时,为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新形势,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人才培训,目前已培训1652人。
2、扩大就业覆盖。积极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以消除“零就业”家庭为目标,使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一人从事特色种养业或实现非农就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给低收入农户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岗位补贴等措施,大力拓展低收入农户就业领域,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今年以来,全市新增低收入农户就业6289人。
3、鼓励自主创业。引导和鼓励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在工商、卫生、税收等相关证照办理方面提供方便,并开展资金、技术、信息等服务。金融机构本着履行社会责任的精神,积极支持低收入农户增收,加大小额信用贷款发放量,简化转贷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三农”发展行动方案》,对低收入农户提供10万元以下的信用贷款,银行以基准利率放贷,政府全额贴息,对贷款风险补偿30%,今年计划对436个涉农项目安排授信,额度10.7亿元,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效应明显。推进农村住房、林权、承包权、地上农作物等抵押贷款试点,支持低收入农户创业发展。
4、健全社会保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因病因残等不具备创业条件的低收入农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加大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救助水平,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政策倾斜力度。全面实施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全省联网就医“一卡通”,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75%。稳步提高低保救助水平,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年增幅不低于8%,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城镇低保标准的72%。加大对危旧房的改造力度,今年已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500余户。
三、结对帮扶促增收
1、深化区域协作。继续组织柯桥区与新昌县、诸暨市与嵊州市开展帮扶协作,双方县(市)及所辖乡镇(街道)根据各自经济结构、产业特点、资源禀赋等,共同规划建设一批产业帮扶项目,共开展了经贸交流、产业对接等活动55次,启动帮扶项目72个,建成62个,提供帮扶资金654万元。同时积极引导工商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到帮扶乡村投资兴业,全市企业共结对经济薄弱村525个,启动建设项目1210个,到位资金6352万元。
2、继续镇村帮扶。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共20个经济强镇与嵊州市、新昌县的60个经济薄弱村结对。各结对强镇领导高度重视,深入结对村调研,明确帮扶思路,落实帮扶项目,提供帮扶资金,共谋发展大计。至目前,各结对乡镇已在结对村启动项目65个,完成项目42个,提供帮扶资金760万元,慰问金28万元。
3、强化部门结对。组织100个市级部门(单位)和328个县(市、区)部门(单位)与经济薄弱村结对。各结对部门利用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实施产业帮扶、物业帮扶、民生事业建设项目,使结对帮扶工作更加扎实,更富实效。至目前,已启动实施帮扶项目485个,提供帮扶资金2896万元。同时,今年又新选派一批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帮扶,指导协助村两委班子抓好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文化活动、班子建设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共同推进结对村的新农村建设。
4、促进干部联户。按照“一户一策一干部”的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单位共有近2万名干部与2.5万户低收入农户建立了结对关系,广泛开展助业、助学、助医和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帮扶活动,干部累计向低收入农户提供帮扶资金1262万元。其中市级部门(单位)的1025名干部与1135名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提供帮扶慰问资金和实物价值为82万元。
四、机制保障促增收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17个市领导每人挂钩联系一个结对帮扶片组,通过到结对镇、村开展调研走访等,有力地推进了增收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责任人员到位,工作任务到位,真正做到齐抓共帮、合力共建。
2、出台政策意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第三轮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结对帮扶活动的实施意见》(绍市委办发〔2014〕19号),建立了第三轮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活动工作片组制度,通过区域协作扶持行动、部门结对帮扶行动、干部联系助推行动、社会关爱促进行动、金融服务支持行动,进一步落实职责,加大帮扶力度。
3、落实要素保障。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工作,用于规模型扶贫项目、创业型扶贫项目、结对帮扶项目的奖补,并另安排金融支持三农工作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低收入农户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各区、县(市)也相应安排财政资金超过1亿元。对于低收入农户增收发展项目,各级政府在规划许可、用地指标、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4、实施工作考核。进一步强化考核督查,该市把低收入农户增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各区、县(市)也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强化专项督查,同时完善扶贫管理信息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成效监测统计工作,全面掌握了低收入农户生产发展现状和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