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察学院“四统一五规范”彰显文明寝室建设特色

23.03.2016  18:50

一个文明整洁的寝室,不仅可以让学生拥有一个良好的休息、学习、交友空间,更有助于培养良好的行为操守和品格,整洁明亮、规范统一的寝室内务能让同学们养成严谨细致、令行禁止的良好作风,使学生在生活中学会关心他人、帮助他人,而这正是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所追求的。浙江警察学院坚持把规范学生寝室内务作为强化学生养成教育的重要抓手,把文明寝室创建工作作为警务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先后制定实施《学生警务化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学生寝室内务管理标准》,严格要求学生寝室必须做到“四统一、五规范”,即设置标识统一、物品摆放统一、作息时间统一、标准要求统一,以及教育规范、管理规范、考核规范、点验规范和服务规范。“四统一五规范”从学生寝室卫生、物品摆放等细微处做起,教育在先,知行合一,重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为确保文明寝室建设各项规定执行到位,学校建立“四级检查”制度(即:学生区队每日早中晚三次自查、大队自我管理委员会纪检部每日抽查、学生工作处学生督察队每周专项督查、学工干部不定期巡查),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责任人整改,并列入学生德育考评和综合素质测评。学生个人使用的书柜、衣物柜内物品的摆放,也有明确的标准,并通过点验制度,来规范执行。“行为养成习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进行行为训导,从细小处涵养精气神,使寝室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