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项目档案督查已形成常态机制
07.01.2016 13:59
本文来源: 档案局
督查工作严格按照《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由省档案局和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督查通知,在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省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省重点项目计划中的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项目档案工作机制体制建立,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情况等。督查工作结束后,省档案局、省发展改革委对督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督查通报指出,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重视项目档案工作,项目档案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础业务日趋规范,经费投入逐步加大,项目档案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个别项目主管部门对所属项目档案工作统筹规划不够,监管约束措施不力。个别项目建设单位重项目建设、轻档案管理,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薄弱。通报要求,项目建设参与各方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依法推动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常态性的督查加大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切实增强了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档案法律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及时发现并解决了制约全省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了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1月4日 总第2858期 第一版
本文来源: 档案局
07.01.2016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