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捣毁一传销窝点
25.11.2014 13:00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据了解,当事人郭某2012年5月经上线刘某介绍来到达城,从事所谓的西部大开发区域性虚拟经济注资,在投资56800元取得主任资格后,以“连锁销售”为名发展“主任”(下线)20余人,并按发展人头数获得“返还款”25万元。经查实,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鉴于郭某主动配合调查,通川区工商局对其做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5万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配合公安机关将传销人员进行了劝返遣散。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5.11.2014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