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六五”普法圆满收官
从检查结果看,“六五”普法期间全省档案工作法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突出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地方档案法规体系不断完善。2013年,省档案局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修改和完善了52项规章制度;2014年,省政府出台四川省第一部档案政府规章《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2015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通知》《四川省留守学生(儿童)档案管理办法》《四川省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二是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深化。2011年,根据档案事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配合省人大开展档案馆库建设专题执法调研;2012年,省政协社科界别委员就档案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关提案;各级档案部门定期开展档案安全、规范化管理等专项检查,以及档案馆库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专项督查。其间,省、市两级档案局共对1000余家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和督查。三是依法管理档案事业水平不断提高。省档案局积极倡导法律顾问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咨询和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档案事业依法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全省共新建或加固82个综合档案馆,179个综合档案馆通过规范化管理等级认定或复查,1.7万余家机关、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等级,共验收1346个重大建设项目。
“六五”普法期间,省档案局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制定规划,强化监督,坚持将档案普法纳入全省档案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级档案部门高度重视档案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报、政务微博和微信等媒体,采取举办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法制专题讲座培训、档案法制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省档案普法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