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四创新”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统计试点
为贯彻落实省委夏宝龙同志关于现代农业统计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统计工作质量,有效落实《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现代农业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统函〔2016〕121号)要求的各项试点工作,温州市统计局结合现代农业试点方案具体要求,通过“搭建平台,优化机制,完善体系,探索方法”等四方面创新工作,全力推进现代农业试点工作。
一、搭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台。 该项工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核查、建库,并研究名录库的动态维护问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网上直报打好基础。通过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调查表。目前针对所有县级以上示范性(规范化)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登记填报。为掌握全市县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布、生产、规模等方面情况提供平台,为建立“规上农业”分离统计打下良好基础。
二、优化农业经营主体调查机制。 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位信息库中抽选部分单位进行深入调研分析,通过调查可以探索规模农业的划分标准;确定未来农业抽样调查样本的抽选方法;验证统计调查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取数是否存在困难;研究名优农产品比重以及价格调查等方面提供经验和思路。
三、完善一产增加值核算体系。 重点针对第一产业中新品种如何纳入统计;农产品的提质增效如何反映;在全产业链建设中如何准确地统计第一产业的产出;以及农业增加值分段核算等方面开展研究。结合前期调研,梳理当前现代农业发展形势、特点,对比传统农业统计方法和制度,以一产增加值核算为重点,分析现代农业统计发展方向,并撰写《关于温州市现代农业统计方法创新的探索》一文,获得省地调局沈强局长肯定批示。
四、探索现代农业产业测算方法。 研究现代农业产业行业分类,分别测算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涉农)、第三产业(涉农)等现代农业相关产值、增加值数据,为科学界定现代农业产业的统计范围,监测现代农业的发展情况,反映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