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宗局强化四个环节推进宗教团体建设年活动

18.07.2016  20:40

日前,宁波市民宗局制定下发宗教团体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要切实抓好四个环节,深入开展全市民宗系统宗教团体建设年活动,着力建设爱国爱教、依法依章、管理规范、正信正行、指导有力的宗教团体。

一、抓好宣传发动。市、县两级民宗部门做好宗教团体建设年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将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开展宗教团体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具体措施等宣传到每一位宗教团体班子成员,让他们思想统一到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积极参与到宗教团体建设年活动中来,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深入查找问题。指导宗教团体对照法律法规、章程制度及教义教规要求,围绕“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宗教团体作用发挥不力、管理不够规范、教风问题严重、服务意识淡薄、缺少民主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透。

三、开展集中整改。指导宗教团体针对查找出的不足和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应当立即完成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对于因宗教团体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在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的基础上,逐步加以整改到位。

四、强化考核评估。对各宗教团体开展建设年活动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结合宗教团体年度考核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各地、各处(室)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做好经验总结和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