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残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显实效——民有所呼,我有所为

14.05.2015  20:08

残疾人由于身体残疾,应对风险的能力弱,尤其是不可预知的二度受伤而加重伤残的风险威胁更大,更给受害残疾人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2011年下半年,嘉善县残联在入户走访中,了解到残疾人对遭遇意外伤害时的医疗救治、意外死亡抚恤等保障需求十分迫切,但因政府财力有限,现有的医疗保障制度暂时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现实所需。

针对基层群众的诉求,县残联十分重视,把解决残疾人意外伤害问题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民有所呼,我有所为”,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残疾人风险化解社会机制,经深入调研、周密研讨及多次磋商,2012年3月在县财政的支持下,县残联从政府购买服务入手,投入资金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公司共同推出了“残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项目,为全县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或简单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费投残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项目规定:1.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的可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25000元/人;2.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发生门诊治疗、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可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2000元/人。为了让残疾人意外伤害医疗落到实处,县残联还制作下发了宣传折页,加强政策宣传,同时会同保险公司对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培训保险理赔业务,使残疾人家喻户晓。2012年、2013年,县残联在县财政支持下共投入资金33多万元,为4000多残疾人投保残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项目推出后,广受欢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2014年县残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亲户户行”中,了解到残疾人对正常死亡抚恤保障需求强烈,在县残联极力争取、保险公司的密切配合和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2014年“残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扩大到全县持证残疾人,项目保障范围新增参保对象在保险期间内正常死亡的,可获非意外死亡保险金700元/人。

2014年,嘉善县投保资金30多万元,为近万名残疾人免费参加了“残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项目。截止3月底,已有117名残疾人理赔了死亡及住院治疗保险金28万元,预计4-5月还有20多人、理赔金8万多元,年度理赔金额超过投保资金额,保险公司微亏,但残疾人及其家属受益达到最大化。

如惠民街道枫南村肢体残疾人沈根林于2014年7月31日因为一次煤气爆炸意外不幸身亡,入院抢救期间,用去医疗费用11.2万元,职工医保承担了10.1万元,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公司核实情况,考虑其家庭状况后,最终给出了最高上限理赔,即住院医疗保险金0.2万元、意外死亡保险金2.5万元,合计2.7万元的理赔金。又如西塘镇礼庙村朱根荣2014年6月因意外事故摔断了大腿,住院开刀用去医疗费用2.7万元,合作医疗医保承担了1.05万元,人保财产公司按照最高上限理赔了住院医疗保险金0.2万元。等等这些,有效的缓解了其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属非常满意。

残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推出是我县残疾人民生领域又一次有益的尝试,为残疾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在总结经验和体会同时也给我们一些新的思考。首先做好残疾人工作要树立新理念。残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推出减轻了残疾人遭遇不可预知的二度受伤而加重伤残或死亡带来的损失,解决残疾人意外伤害的保障问题,它既是对现行医疗保障制度的有力探索和补充,又使残疾人更好地走出家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享受生活带来了强力保障。其次做好残疾人工作要建立新机制。随着社会发展,残疾人工作要学会用市场经济理念指导工作,运用市场经济方式开拓工作,在落实相关政策的同时,要把残疾人的康复、培训、就业和托安养等问题与市场经济相对接,用政府购买、培育助残社会公益组织等方式,聚集全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办好事实事,为残疾人谋福祉。其三做好残疾人工作离不开社会的支持。我县推出残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合作方选择上既考虑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公司的优质服务,更考虑到其热心助残公益事业的企业宗旨。总之,我县推出残疾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就是围绕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把残疾人特殊的医疗保障问题用市场的方式加以解决,为残疾人构筑基本医疗和社会保险双重保障网,为残疾人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