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地税局“四个更”积极推动国地税合作工作
一是职能协作更深入。2012年,嘉善县国税、地税部门下发《关于成立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并建立定期交流机制,探讨实际运作难题。2014年,与国税等7家部门建立税收征管保障联动机制,并由县政府牵头签订《嘉善县“深化信息共享构建公平税收”责任书》,实现体制内的长效协作。联合国税成立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并共同做好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检查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加强注税行业监管,规范税务中介机构执业行为。
二是信息传递更通畅。研发嘉善县税收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涉税信息传递与交换常态化工作机制,打通涉税信息互通壁垒。利用国税局传递增值税、消费税及增值税免抵数据,开展往年度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计征额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信息比对,已发现存在差异3706笔,并对城建税差额在100元以上企业781户,导入全县税收信息共享平台进行风险推送,入库税费1251.56万元。
三是共管代征更到位。定期传递个体工商户国地税共管户的定额信息和管理未到位户信息,加强共管户定额管理。针对国税对超定额户采取下月申报政策调整,每月传递国税超定额户信息,并录入《税友龙版》,对无法比对的信息进行逐户核实,已比对征管数据4.2万笔,推送风险点1411个,确认风险点1052个,调至起征点以上共管双定户61户。2008年起,委托国税局代征个体工商户超定额及门征开票,并在次年进一步扩大代征范围。2013年起,每月传递国税超定额户名单,落实地税部门核实补税。征收税费范围包含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代征税费从2009年的183.09万元,增加到2014年539.41万元。
四是纳税服务更便捷。2008年起,联合国税、工商等部门联合下发《联合办照办证实施办法》,加强个体税务登记管理。2014年9月起,针对县域内从事个人经营活动的,试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二证合一”登记制度。2015年,联合国税、市监、质监、社保、统计等部门着手执行“五证合一”模式,并已在下辖镇试行联合审核发单。(嘉善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