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公交实施成本规制 推动公交可持续发展
公交成本规制即通过合理确定人车比、单车油耗、维修费等标准值,规范界定公交企业运营成本范围;同时根据运营里程、实际载客量等合理确定应取得的目标收入,对成本、收入的差额科学核定财政补贴额度。成本规制是公交行业发展财政预算管理的基础;是科学实施公交财政补贴、开展运价调节的关键环节;是对企业经营者管理水平的考核依据;是政府对公交事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
成本规制前的公交现状
2011年下半年起,我县实施了城乡公交运营体制的改革,通过对社会车辆的收购,将县境内所有城市、城乡公交线路全部纳归嘉善县城市公交有限公司经营,同时实行了城乡公交一体化的票价机制(2元/票,刷卡5折优惠),城市线路实施老龄人乘车优惠制度。到2015年底,嘉善县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已经拥有各类公交客车310台,员工440多人,开行县境内公交线路57条,极大地改善了我县居民的交通出行条件。但也出现一些问题,特别是公交运行亏损补贴保障不力制约着嘉善公交健康可持续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各界对公交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大,市民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但政府支持和资金投入缺乏,公交场站基础建设滞后,规划、用地保障机制不力,财政补贴力度不足,“公交发展优先战略”几乎成了一句口号而已。
当时政府出台的2012-2013年度的公交亏损补贴政策已经到期,补贴机制和方式明显不合理,不能满足公交的运行需求,需要重新研究制订,由于政府部门2014年--2015年的公交补贴政策至今仍未出台,目前县财政局只能参照老政策对公交公司予以适当补贴,经营亏损越来越大。截止2015年底,县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净资产为 万元。
作为母公司的善通公司受高铁发展的冲击,盈利能力下降,市场化机制的经营下,自身已经出现亏损,目前的银行贷款举债总额已达到1.39亿元,无法支撑公交的运营亏损和发展。所以对公交实行成本规制势在必行。
二、成本规制的实施过程和展望
2015年下半年,我县积极探索公交改革,吸取平湖市实施成本规制的成功经验,推出2016年“以成本规制核心购买公交服务”的思模式,建立和完善了财政投入、分类补贴、考核监督三大机制,去年底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了公交公司成本调研测算,将公交成本精细到每一辆车、每一段路上。根据线路的核定营运里程、班次和成本规制价格,审核确定购买对象,对符合要求的公交路线和车辆服务予以全额购买。通过实施公交企业成本规制,使企业运营成本得到合理补偿,同时,通过制定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规范公交企业提供公交服务的行为,以此明确公交企业提供公交服务的质量,建立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让广大市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共交通带来的便利。
这种模式极大地鼓励了公交企业参与提供公交服务的热情,使得公交企业的压力完全从以前的“经营困难”转移到“提升服务”上。
以平湖市实施的成本规制为例,去年开始,平湖市在成本“托底”的基础上,陆续出台《平湖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平湖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规范》、《平湖市政府购买公交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对公交企业提出绩效考核奖励、车辆购置补贴等多重激励机制,绩效考核奖励分为服务质量考核和运营管理考核,服务质量考核采取第三方机构测评,重点对公交线路服务质量进行监测,每季度一次;运营管理考核采取行业考核、满意度测评和其他部门考评等综合考核,重点对公交企业的运营管理、政策执行、运输安全、行业稳定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评价,将企业年直接营业收入的15%奖励给企业,每年一次。公交企业的投资回报通过质量考核挂钩奖励进行调剂,企业的活力被有效激发,也更有利于形成公交企业以竞争促发展的良好局面。根据今年车辆设施和动态服务测评,比去年同期提高5.9分,公交线路、公交车辆、公交档次、运行班次等投入得到大幅提升,受到了乘客的好评。
在成本规制的模式下,嘉善县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将把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发展公交线路,加强驾驶员的素质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建立行之有效、与时俱进的公交发展计划和工作考核制度,顺利推动公交的可持续发展。(嘉善县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