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所辖市(县)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省委第一巡视组向嘉兴市所辖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反馈意见后,三县市党委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相继进行整改,并于近日公开巡视整改情况。
针对“一些系统和领域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桐乡市委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排摸、调查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发现环保领域存在权钱交易腐败问题,立案查处了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朱生泉等领导干部4人、中层干部5人。同时,组织开展环保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8份,落实防控措施61条。
在整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中,海盐县纪委从聚焦主业促“三转”、健全机制抓预防等方面着手,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注重抓早抓小,在全县开展廉政谈话,已对7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完善信访办理机制,严格执行调查反馈制度,对136件纪检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办理规范性欠缺的信访件,进行复查和规范;强化岗位风险预防,拓展廉政风险排查范围,共排查10109名党员干部职工,其中科级领导干部534人,查摆岗位廉政风险8387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9765条,完善各类规章制度572个;加强廉情预警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收集廉情信息235条,梳理挖掘问题线索21条,严肃查处县民政局原副局长许一平等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和问责曝光力度,共组织开展检查56次,检查单位628家(次),查纠各类问题62个,发出督查通知单182份,问责追究27人。
针对巡视反馈的“一些机关及其干部克难攻坚意识不强,不愿得罪人,不愿碰难事”问题,海宁市委推进实施项目主办工作制,确定2996项主办项目,采用领导交办、个人申办两种形式,结合每名机关干部岗位职责确定主办项目,由干部本人主办主推、全责承办;通过主办项目管理系统实时监督,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动态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纪律保障措施,138名责任人因履职不力被追责,其中科局级9人。
重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是巡视组指出的普遍存在的问题。海盐县严格落实学法及法制讲座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科学论证及公众参与等制度,公布拟出台的决策方案及说明,广泛征求意见,共召开各类意见征求会34次、听证会12次,发放意见征求函825份;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在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跟进作政策解读,目前已发布政策解读27件。海宁市将市委、市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市委、市政府全体领导干部,开展学习研读熟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权限和决策程序,并明确6项配套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明确五个“不得上会”原则。决策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各级会议决策权限提交讨论审议,规范重要会议记录工作,杜绝越权决策现象。决策后做好分工组织实施、跟踪督办、绩效评估,确保决策落实到位。桐乡市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委科学民主决策的实施办法》,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等制度,明确规定凡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协商协调,不成熟的事项、未达成共识的议题坚决不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