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投诉多 保健品忽悠人

02.02.2015  18:38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14年,陕西省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8670件,解决8166件,投诉解决率为94.1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60余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1件,接待投诉咨询及来访人员50140人次。
房地产投诉增幅大
  2014年,陕西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房屋及建材类投诉405起,占投诉总量的4.67%,与往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大幅度增加。在房屋与建材类投诉中,商品房质量和合同投诉占了一大半。消费者投诉商品房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3方面。
  一是房屋质量问题仍比较严重,开发商拖延时间未能及时解决问题。2014年10月消费者韩女士投诉称,2009年12月她在西安市东郊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1年9月收房时却发现房屋有渗水现象,多次联系开发商要求维修,对方总是拖延回避,至今没有解决问题。
  二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利用信息的不透明以及消费者对房地产相关政策的不了解,在合同上使用对自己有利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李先生投诉西安市南郊某开发商合同问题,陕西省消协调查发现,合同中双方责任里只有消费者的责任,没有开发商的责任,这严重违背了合同的公平原则。
  三是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违反商品房合同约定拒不向消费者赔偿损失。陕西省消协在2014年受理了一起群体投诉,消费者反映某开发商延迟交房,不按合同约定赔偿消费者,经陕西省消协调查并多次调解,开发商最终向消费者全额赔偿了违约金。
保健品投诉成热点
  2014年,陕西省消协组织受理药品、医疗用品类投诉356件,占投诉总量的4.29%,如果加上保健食品类投诉213件,医药、保健品类投诉总共占投诉总量的6.56%。这类投诉问题多是集中在保健食品宣传具有医药效果,欺骗性销售,产品无效甚至有副作用。消协在处理此类投诉时,发现大多数消费者都是异地投诉,而商家又不在当地,致使消费者退货难度较大。
  陕西省消协在处理这类投诉时还发现,该类投诉的消费者大多是从媒体获得的信息。例如2014年5月,消费者吴某投诉称,其在某电视节目中看到一种药品宣称能治疗自己的疾病,前后共花费8.04万元购买该药,服用后未能治好自己的疾病。吴某发现受到商家的诱骗后,要求退款时遭商家拒绝。经陕西省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商家所卖给消费者的并不是药品,而是保健品。
  陕西省消协多次联系该产品经销商,对方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6.81万元,吴某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并对陕西省消协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汽车质量问题突出
  2014年,陕西省消协组织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274件,占投诉总量的3.16%,与2013年相比有所增加。交通工具类投诉中绝大多数都是汽车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4方面。
  一是质量问题比较突出。2014年,陕西省消协多次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反映某款汽车后悬横梁出现裂纹,存在安全隐患,但厂家拒不更换后悬横梁,只同意进行修补。
  二是一些汽车经销商利用不公平合同等欺骗手段坑害消费者。例如某经销商向消费者推荐了2014年款汽车,实际销售给消费者的是2013年的款型,但在合同中并没有规定是哪一款,等消费者发现时,经销商抵赖称消费者购买的就是这款。
  三是一些修理厂甚至4S店存在使用假冒劣质零配件来维修汽车、维修费用居高不下等问题。
  四是消费者投诉汽车零配件价格高,国内与国外汽车零配件差价惊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家具维权难度较大
近年来,家具行业问题比较突出,由于信息不对称,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难度较大。
  消费者王某向陕西省消协投诉称,花费3000元购买了一套某品牌“实木”床,商家向消费者承诺该床是实木的材质,消费者偶然中却发现该床材质并不是实木而是木工板。王某向商家询问后,商家竟声称消费者仅花费3000元本来就不是实木的价格,如果消费者退货要扣除运费和上门费。
  陕西省消协与该商家联系,依法指出其不当行为,该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全额返还消费者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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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投诉占比过半
    2014年,陕西省消协组织受理质量问题投诉4752件,占投诉总量54.81%;安全问题投诉450件,占投诉总量5.19%;价格问题投诉396件,占投诉总量4.57%;计量问题投诉202件,占投诉总量2.33%;假冒问题投诉 317件,占投诉总量3.66%;合同问题投诉492件,占投诉总量5.67%;虚假宣传投诉351件,占投诉总量4.05%;人格尊严投诉59件,占投诉总量0.68%;售后服务问题投诉704件,占投诉总量8.12%;其他问题投诉947件,占投诉总量10.92%。
  商品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1561件,占投诉总量的18%。其余各类商品分别为:服装鞋帽类791件,占投诉总量9.12%;日用商品类724件,占投诉总量8.35%;食品类571件,占投诉总量6.59%;烟、酒饮料类277件,占投诉总量3.19%;房屋及建材类405件,占投诉总量4.67%;首饰及文体用品类356件,占投诉总量4.11%;医药及医疗用品类372件,占投诉总量4.29%;交通工具类274件,占投诉总量3.16%;农用生产资料类123件,占投诉总量1.42%。
  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484件,占投诉总量5.58%;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477件,占投诉总量5.5%;旅游服务119件,占投诉总量1.37%;文化、娱乐、体育服务100件,占投诉总量1.15%;邮政业服务150件,占投诉总量1.73%;电信服务294件,占投诉总量3.39%;互联网服务170件,占投诉总量1.96%;金融服务95件,占投诉总量1.1%;保险服务110件,占投诉总量1.27%;卫生保健服务142件,占投诉总量1.64%;教育培训服务132件,占投诉总量1.52%;公共设施服务264件,占投诉总量3.04%;销售服务355件,占投诉总量4.09%;其他商品和服务324件,占投诉总量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