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能开发建设、哪里能办厂 都得看看这张图
《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昨日印发 昨日,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了解到,《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经省政府批复同意正式印发,未来浙江“一个区划一张图”,形成覆盖全省的环境空间管制机制。今后在浙江,哪里能开发建设、哪里能办厂都得依据这份环境功能区划。 据介绍,全省11个设区市共划定各类环境功能分区2444个,其中第一类生态保护红线区,是环境保护部技术规范中的禁止准入区,占到将近20%的比重,实行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第二、三、四类分别是生态功能保障区、农产品安全保障区、人居环境保障区,这三类保障区是限制准入区;第五类环境优化准入区,是指开发强度已经较大、污染较重的工业园区;第六类环境重点准入区,指用于重点开发、产业集聚的区域。 据了解,浙江的区划更多地体现了保护的原则。全省划定的702个生态保护红线区,除了涵盖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外,还有全省297个一、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23个生态功能保障区,则主要包括全省各地河流中、上游的丘陵山地区及重要河口等区域。此外,区划还对湿地、河道绿廊、城市绿道等方面作出安排。 为了城市能更好地开发利用土地,区划对环境准入区进行了明确规定。475个开发比较成熟,并允许二类以上工业项目进入的各级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被划入环境优化准入区。除设区市以上政府批准的重点镇、中心镇或综合改革试点镇外,其他乡镇不单独划定环境优化准入区。 按定点集中的原则,全省还划定了142个环境重点准入区。但即便是同意设立环境重点准入区的区域,也要求严格控制不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和要求的新污染行业。 浙江省环保厅规财处处长喻志钢说:“各类开发建设行为都必须符合区划的要求,不得影响所在环境功能分区,及周边环境功能分区的使用功能。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按污染强度和风险等级将工业项目分为一、二、三类,各类功能区明确了建设项目准入类别。同时,每个区域都制订了明确的项目负面清单。” |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邵甜 记者 孙寅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