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近期将临时集中封存

23.08.2016  05:03

8月21日下午2点多,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翠苑派出所在枫华府第小区周边巡逻时发现一架无人机,现已对“无人机”持有人张某进行告诫,无人机由派出所临时集中封存。

记者从杭州警方获悉,为确保G20国际峰会的顺利举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的要求,8月20日起,在杭州市范围内对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临时性集中封存措施,在8月20日—9月6日期间违规飞行及携带“低慢小”(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的飞行器)入杭的要进行临时性集中封存。自《决定》发布以来,截至8月21日,全市共临时性集中封存2865架。

杭州市公安机关再次提醒,9月1日至6日期间,全市范围(除建德、淳安),除经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外,所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禁止飞行。对违反《决定》的飞行活动,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徐佳 记者 徐夏欣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