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01.10.2018  09:00

  本网讯  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是年初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一项重要监督内容,9月28日至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607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46件,执行监督案件564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10件,查办审判人员违法行为37人;开展公益诉讼案件8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6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3件。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表示,我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不断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思想重视,突出重点,依法履职,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当前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总体数量不多,工作开展不平衡,对法院和行政机关的监督力度刚性不足,检察工作的力量配备尚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外部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匹配的高素质队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打好监督组合拳;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