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撤销4家单位“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

26.01.2016  10:48

  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发出通知,撤销上海城市演艺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

  2015年,按照《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考核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巡检工作。从考核和巡检的总体情况来看,文化部命名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保持着良好发展态势,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其中,20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均顺利通过考核。同时,考核和巡检中也发现少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其中,上海城市演艺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正式停止经营活动,广东省揭阳市阳美宝玉石有限公司已不具备正常运营能力,安徽省合肥安美置业投资发展集团主营业务已脱离文化产业发展方向,上述4家单位在文化产业领域均不再具备示范作用,根据《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规定,撤销以上4家单位“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

  据了解,为推进对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动态管理,强化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自2010年以来,文化部先后组织了多次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考核和巡检工作,累计摘牌4批共1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12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未来,文化部将进一步严格把控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命名标准,完善退出机制,从而更好地发挥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载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