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王淼、吴凤花、林丹获“全国艺德标兵”称号
日前,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开展的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艺德标兵)评选活动中,我省王淼、吴凤花、林丹三人获“2015全国艺德标兵”称号。
作为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王淼同志是我省非遗工作的开拓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十多年来,他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带领着他的工作团队忘我工作,在全国创造了诸多“率先”和“第一”,创造了非遗普查“浙江模式”,国家非遗名录项目“浙江现象”,全国非遗保护传承“浙江经验”,推动浙江国家级非遗项目蝉联“四连冠”,高居全国各省市榜首,为全国非遗保护事业发展积累和创造了经验,为浙江赢得了荣誉。
吴凤花是绍兴市柯桥区小百花越剧艺术传习中心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浙江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和绍兴市戏剧家协会主席,中国戏剧梅花奖“二度梅”和上海国际白玉兰戏剧表演“主角奖”的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5年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从艺近30年来,吴凤花随团辗转于京津沪和江浙一带,并应邀多次赴泰国、日本、美国、法国进行文化艺术交流,曾赴新加坡3次、香港10次,并于1995年在台湾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交流演出,对宣传绍兴、宣传越剧起到了积极地传播推动作用。她刻苦勤奋,尽职尽责,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在越剧舞台上敬业爱岗,圆了自己的艺术梦。
林丹是浙江省乐清市群文战线上的一名老兵,现任乐清市文化馆馆长,2005年被文化部、人事部评为“全国文化系统先进个人”、乐清市首届“十佳女性”, 2008年获温州市“四个一批”文艺人才称号,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个人。林丹几十年如一日,在群文工作生涯中,以自己的辛勤汗水,追求理想,实现德艺双馨,为全省群文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同仁们做出了榜样。
此次评选活动中全国共有73名“艺德标兵”受到表彰,其中有10名被评为“艺德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