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街、村干部挂帅“河长”有职更有责

01.06.2015  18:53

 

【本站6月1日讯】临近下午4点,吴兴区环渚街道年轻干部费凡、沈国琴忙完了手头的工作,又匆匆赶往万安村的大渠兜港和南层港进行巡查工作,今年他们分别是这两条河的“河长”,这个新增的“头衔”更让小费感受到了沉甸甸的压力和责任。

 

随着天气的转热,他的责任河的河面上浮萍等水草开始渐渐增多,他知道除了“望草兴叹”,作为一河之长更需要的是一种行动的执行力,拿出手机对着河面拍照存档之后开始在“度娘”上搜索治水的方法和经验,明天还要把拍的照片拿到治水工作例会上去和大家商讨办法。今年以来,像费凡、沈国琴这样每周经常下村巡河在吴兴成了一种工作的常态。

 

据悉,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的综合治理,更好地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五水共治”的精神,以扎实推进美丽环渚为目标,吴兴区政府以抓铁有痕的干劲在区,镇、街道,村三级干部中全面落实“河长制”。

 

经过前期的实践摸索出台制定了《吴兴区河道“河长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河长制”的管理网络和工作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行责任到人,三级河长承担河道日常管理职责,监管河道污染情况;协调推进河道污染整治,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协调监督河道日常清淤、保洁工作,确保各校长效管理落到实处。吴兴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吴兴在思想上重视,从举措上落实,从机制上保障,坚决不把“河长制”变成“河长秀”,当了河长就要肩负责任,重心下沉,深入一线去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在真抓实干中塑造吴兴干部新形象。

 

为了切实加强“河长制”工作考核,吴兴将重点项目推进、水质变化改善、河长工作机制的执行情况等方面作为考核的内容。每月下旬由区委督查室牵头,组织区治水办人员到现场考核,并对较好河道及较差河道在区政府大厅公示。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同时加大责任追究与问责力度,对考核不合格、失职渎职、工作不力,因履行不到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等,予以行政约谈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