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消保委:二手商品无“三包” 消费者购买需谨慎

18.06.2015  19:46

近日,消费者张大伯向吴兴区消保委投诉,反映他前一段时间由于家里的出租房内的电视机坏了,在旧货市场购买了一台老式的台式电视机,可这台电视机使用不到半个月就坏了。于是,张大伯找到商家要求退货或者换货,但商家就是不同意换货,更不同意退货。这下张大伯想不通了,电视机买了不到半个月,明明是在“三包”期内,平时自己也看过一些电视上的宣传,对商品的“三包”自认为是知道一些,根据相关规定商家应该为其退货或者换货。万万没有想到商家会不按“三包”规定为其退、换货。于是,张大伯向吴兴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

吴兴区消保委接到张大伯的投诉后,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张大伯在购买二手电视机时,并没有与商家签订有关的售后服务协议。工作人员告诉张大伯:由于目前国家有关商品“三包”规定中不包括二手商品,因此二手商品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除非张大伯在购买时与商家书面协商在一定期间内电视机不能正常使用,商家负责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否则无法帮助张大伯进行维权。最后,经吴兴区消保委协调,商家同意了为张大伯的电视机进行免费维修,但前提是要求张大伯自己将电视机拿到店里。

由于二手商品大多手续不全,有些商品甚至来源不明,因此消费者在维权时存在一定的难度。为此吴兴区消委会提醒广大的消费者:二手商品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国家有关“三包”的规定不保护二手商品。因此在购买二手商品时,消费者应向商家索取有效的购物凭证,与商家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售后期限并确定商品退货、换货、维修的相关事项,如果出现纠纷,可凭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湖州市吴兴区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