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09.12.2014 10:34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面谋划推进财政支农改革创新,加快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支农资金管理体系和支农资金监督体系,为促进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供有力保障。
财政支农改革主要包括“分类、分权、分责、促转”四方面的内容。“分类”重点是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支出责任两个方面鉴别清理现行财政支农政策,分为公益类、准公益类、竞争类三类,形成重点突出、管理规范、进退有序、保障有力、科学系统的支农政策体系。“分权”重点是明晰不同层级财政部门与农口部门各自管理权限,实现合理分权和授权,全面下放项目、资金审批权,把该放的权力下放到位,减少部门之间职责的交叉重叠,逐步解决上下一般粗的问题。“分责”重点是推进财政支农政策设定权、管理权、监督权三权分开。“促转”重点是按照“存量优结构,增量促改革”的原则,进一步突出财政支农资金保障重点,保障粮食安全、“五水共治”、农业现代化、森林生态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等和党委、政府新确定的重点工作。
本次改革将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2015年将全面推开各项改革,完成基金筹建工作,并针对改革推进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完善的意见建议。2016年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情况及各地实施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力争到2017年全面完成改革内容,基本建立现代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09.12.2014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