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

10.10.2016  15:41

  为全面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有关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文件要求,推动浙江律师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近日,省厅制定下发《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培育一批“名所名品名律师”,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工作,实现律师事务所管理更加规范,律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显著增强,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律师社会美誉度明显提高,律师行业公信力、竞争力整体提升。
  “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以下简称“三名工程”)主要目标是,在“十三五”期间,培育和扶持一批综合业务能力强的规模所和业务特色鲜明的专业所;研发和提炼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和经典服务案例;培养和树立一批讲政治、重操守、专业精、服务优,在行业内有美誉度,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名律师。
  为确保“三名工程”落到实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实施“三名工程”的方法途径: 一是以落实律师执业保障机制为重点,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通过落实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制度,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各项机制,完善保障措施,为“三名工程”实施建设良好的法治生态环境。 二是以律所管理规范化为基础,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 通过研制律师事务所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健全和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结构、管理制度和管理建设体系,实现律师事务所的培育和发展。 三是以法律服务精准化为导向,创新法律服务产品。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引导律师在各个领域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法律服务,发挥律师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作用。 四是以业务上过得硬为目标,加大律师人才培养力度。 通过完善律师人才培养政策、培养机制和培育平台,开展专业人员担任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试点等,有效增强律师综合服务能力。 五是以操守上信得过为核心,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通过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律师行业党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惩戒,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和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律师执业评价体系建设等,规范律师的执业活动。 六是以广泛开展评优宣传活动为载体,提升律师行业的美誉度。 通过各类评先评优和表彰宣传,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三名工程”培育评价载体和平台,提升律师行业形象。
  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厅同时成立“三名工程”领导小组,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任组长,并在省律师协会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