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扎实启动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

11.03.2019  16:01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吊销未注销企业彻底退出市场,营造良好的企业生态环境,今年以来,海宁局积极应用《浙江省吊销未注销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扎实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

  一是主动对接,强化部门联动。迅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全省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的通知》,主动联系经信、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法院等市级部门,传达省级文件精神,就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取得支持,明确相关部门分工,确定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转发省级文件,并就增强强制注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规范性、知晓度等提出要求。

  二是明确职责,强化科所分工。就强制注销工作明确局内部分工,重点明确了企业监管、法规、审批、市场、知识产权和所、分局工作职责。企业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和具体承担强制注销的全流程工作,审批、市场和知识产权协助开展企业股权冻结、知识产权信息的查询,基层所、分局开展实地核实工作,法规负责强制注销工作的法制监督。

  三是排定计划,强化过程协同。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对象、依据、分工、步骤和要求,就强制注销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名单梳理、实地核实、催告公告、征求意见、告知公告、作出决定、送达、录入系统等步骤,明确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目前,全市2084家吊销三年以上未注销企业已经根据辖区分布,分解到13个基层所、分局开展实地核实工作,核实工作将在3月下旬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