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市力推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成常态

24.12.2014  17:34

  12月11日下午,在启东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一起普通的行政诉讼案在这里开庭,但启东市人民政府市长黄卫锋却直接出庭应诉。这是启东市力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成常态而采取的有力举措。


  这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是原告沈氏五兄妹与启东市人民政府房屋产权登记行政诉讼案。这是实行行政诉讼案件异地集中管辖后,海门市人民法院第一次巡回审判。出乎原告和许多人预料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不是市政府一般工作人员,而是市政府法定代表人黄卫锋市长,同时,市政府全体副市长,市政府各部门及全市各镇乡园区街道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法治科长共300多人在旁听席上观摩了庭审。黄卫锋市长在庭审过程中积极答辩、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与对方当事人真诚沟通,庭审效果良好。


  “感谢原告通过诉讼这种法定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和监督我们政府工作。通过全面研究案情,认真出庭应诉,直接倾听市民意见,可以大力提升我们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黄卫锋市长作为行政一把手在出庭应诉之后感慨道。


  据了解,南通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而启东市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要求今后该市各部门、各镇乡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一律出庭应诉,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应向市政府法制办和审理法院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交其可以参加庭审的时间,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一次;延期开庭后,应诉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确因突发情况不能出庭应诉的,必须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一把手市长书面同意方可另派人参加庭审,但分管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市政府将率先垂范,力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


  近期黄卫锋市长还将审理一起行政复议案,并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审理复议案件工作,强化市政府对各部门、各镇乡园区街道行政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力度,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功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从行政诉讼出庭做“被告”,到行政复议“升堂”做“法官”,彰显的是不断增强的法治理念,法治启东建设正阔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