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招嫖后报警: 警察,我遇到骗子了
“喂,警察吗?我碰到骗子了,你们赶紧来!”6月19日晚7点左右,拱墅公安大关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
民警赶到大关某酒店,在报警人说的房间里找到一男一女。
男的瘦瘦高高,戴黑框眼镜,模样斯文;女的穿T恤短裙,化浓妆。两人都抱着手,在床边站着。
男子先开了口:“她答应我1600元过夜的,现在想跑,想骗我钱!”
女子面露尴尬,吞吞吐吐地辩解:“不是的,我就是想出去下,没骗人……”
卖淫嫖娼这种事,别人都是偷偷摸摸,他们怎么会主动报警“揭发”自己?
男子姓王(化名),1992年生,温州人。
小王来杭州一年多,还没女友。当天,他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找到了1988年的重庆姑娘丽丽(化名),两人商定,小王支付1600元“过夜费”,包丽丽一个晚上。
下午5点左右,丽丽如约赶到小王开的房间,两人发生了关系。但小王对丽丽不满意,说她“不敬业”。
事后,丽丽说想下楼一趟,小王也不同意。
“说好陪我一晚上的,你不能走。”
“我下去买点吃的,马上就回来。”为了表示诚信,丽丽还提出,可以先转600元给小王作“保证金”。
但小王还是不答应,他怀疑丽丽想找借口开溜,去接下一单生意。
两人为此吵起来,双方争执不下,小王一气之下掏出手机拨了110:“跟你说不清楚,我们叫警察来评评理!”
听说要报警,丽丽慌了神,态度也180度大转变,说钱可以全数退还,只要让她离开就行。
但小王抓住丽丽,还是坚持要让警察来说理……
到了派出所,小王还是一副“受害者”模样,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构成卖淫嫖娼,两人都将走进拘留所大门。
目前,民警已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并依法追缴嫖资。
民警再次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有关拉客招嫖、介绍、容留、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活动,警方都将坚决、严厉、依法打击到底!请洁身自好。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林琳 通讯员 李文 编辑:郑海云 责任编辑:方志华『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