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厢里有个“裸男”

21.11.2014  12:11
时间:11月18日 地点:义乌法院

  宁某是江西人,2009年左右到义乌,靠开出租车为生。宁某好赌,经常输得一塌糊涂,再加上今年父亲生病,女儿也需要动手术,经济压力越发大,就开始动歪脑筋。
  4月10日凌晨4点多,宁某跳上了张师傅的出租车,让他拉自己去端口村。一路上,宁某内心波涛汹涌:“到底抢,还是不抢呢?”到达端口后,宁某让张师傅等一下,他下车,内心又作了一番挣扎。最后因为害怕,他放弃了,让张师傅送他回到上车的地方。
  回到原地,宁某越想越觉得不甘心,恰巧又看见附近停了一辆出租车,于是把心一横。
  这回,宁某搭上了杨某的出租车,路上,他问杨某:“你有多少钱?”杨某意识到遇上了抢劫的,顺手拿起驾驶室内的铁棍,停车,下车,反抗。宁某挨了几棍后,拿出一把长长的水果刀,杨某吓得撒腿就跑。宁某将杨某的出租车开走,之后将车内现金抢走后弃车逃离。
  过了几天,宁某又抢劫了坐自己出租车的乘客,抢到现金3000多元,还有6000多元的购物卡等。
  办完“大事”,宁某冷静下来,想到路上的监控肯定拍到了他,就上演了一场“苦肉计”。他用刀在自己手臂上划了4刀,又给了自己几拳,打肿了脸,然后脱光衣服躺在后备厢里,伪装成自己被抢劫的样子。
  路人看到后报警。民警赶赴现场解救宁某后,敏锐地发现宁某所描述的车辆轨迹、伤势性状不符合常理。进一步调查后,最终真相大白。
  法院判决宁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