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3300名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有保障

07.04.2015  13:27

近日,慈溪市残联、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慈溪市精神残疾人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救助办法(试行)》。《办法》于4月份开始实施,对精神残疾患者加大了医疗保障力度,切实减轻3300多名精神残疾人家庭的经济压力。

一是扩大对象范围。新办法将补助范围从贫困家庭扩大到全部持证精神残疾人,本人有适应指征确需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的均可享受补助。慈溪市持证精神残疾人中需长期服药的有2000多名。此前享受服药救助的贫困残疾人为500多人,按照新办法,这2000多名残疾人均将从中受益。

二是提高补助标准。新办法采取门诊即时结报方式,救助对象服用用药范围内的抗精神病药物,在经各项医疗保险报销后进入残联专项救助平台,补助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年。以一个持有《慢性疾病门诊专用病历》(黄卡)的患者举例,原标准一般只够服用一个月,现在一年服用医保范围内的4000元左右的基本抗精神病药物,基本可以免费。

三是方便患者就医。根据新办法,慈溪市七医医师将定期到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就近就便为患者诊疗和开具处方,并根据患者病情及时调整用药和治疗方式。这样既方便患者就医,也利于对他们的随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