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热水器 安装后变杂牌

02.12.2015  18:01
    日前,消费者吴某向市管局投诉,称其在临岐镇某电器店花1550元购买名牌电热水器,在安装工将热水器运到家中安装时发现并不是当初确定好的款式,吴某当时就要求店老板换一台,可是老板不肯换,与店主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处理。
      接到投诉后,市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与投诉人一起到电器店详细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店主称当时吴先生看中款式的热水器为展示样品,且该类款式的热水器已不再进货,故送货时挑了个款式类似、质量更好的热水器送到吴先生家安装。而消费者吴某则认为,店主未与消费者协商,就将其他款式的热水器送上门安装,属于欺诈行为,并且没有证据证明上门安装的热水器质量比他选的那款要好、价格更高,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执法人员认为,店家在上门安装热水器的时候,吴某已经发现热水器并不是之前自己所选的那款,却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拒绝店家安装,现在热水器已经安装完成,造成这次交易已经完成状态,消费者和店家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在执法人员的调解和引导下,店主认识到擅自主张改变消费者选择权是错误的,吴先生也表示自己有一定的过失。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店主为消费者吴某拆除热水器并全额款退货,吴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双方对此调解均感满意。一场擅自主张改变消费者选择权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淳安市管局在此提醒消费者,在电器送到家时首先应看清是否自己所选品牌;其次应选择正规的、有信誉的电器店,而不要贪图便宜去一些非正规的街头小店;对于经营者来说,首先不要擅自主张改变消费者选择权,其次,经营者应针对不同品牌的电器,应该实事求是地向消费者介绍各自功效,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