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依法对22名涉暴恐犯罪分子一审公开宣判

11.11.2014  15:15

  10日,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召开严打暴恐犯罪宣判大会,依法对22名涉暴恐的犯罪分子一审公开宣判。

  喀什市人民法院表示,此次公开一审宣判的罪犯分为三类:一是被群众称为“野阿訇”的非法讲经人员,二是已被撤免宗教职务、仍然在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三是在职违法犯罪的宗教人士。上述人员分别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传播犯罪方法罪和强奸罪等;22名犯罪分子被一审判处5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公判大会后,喀什市委副书记、市长艾尼瓦尔·吐尔逊说,近年来,一些地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加剧,各种彰显宗教极端思想的主张、行为等充斥乡村街头,严重影响了群众思想,妨碍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此次公判是一次严厉打击涉宗教领域暴恐犯罪的重大举措,也是一次活生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大会。(完)

  (令治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