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一男子凭脸蛋“偷心吃软饭” 两年半内对19名女子骗财骗色

21.01.2015  11:57

   浙江在线01月21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 陈洋根) 近一米八的身高加上模样俊俏,平时开豪车频频出入各式高档场所,在一些女孩看来,男子叶某在她们眼中就是“高富帅”,她们对叶某几乎有求必应。

  事实上,叶某原本只是个普通理发师,他上演的“屌丝”逆袭,不过是凭脸蛋“吃软饭”,两年半时间骗了全国各地至少19位女子,其中不少是“90后”。

  昨日,来自丽水莲都区法院的消息说,经审理,日前该院一审判处骗财骗色的当地男子叶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疯狂时女友一月换一个

  两年半诈骗180多万元

  叶某是丽水莲都区碧湖镇高溪村人,1988年生,1米77的身高,长相俊俏。

  检察官指控,2011年底至2014年4月期间,叶某通过朋友介绍或网络聊天等方式结识了19名女性,博取这些女性信任后,编造各种借口向她们“借钱”,然后将骗取的钱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挥霍。

  受骗女子20岁至41岁不等,其中大多数是“90后”,她们中有丽水和杭州等浙江本地女孩,也有福建、湖南和陕西等地的。这3年间,他分别在湖南、福建、广东等地呆过,每到一地,就不停地换女友。

  一开始,叶某在湖南开理发店,后因开不下去,就到湖南另一个理发店打工。早在2011年,叶某在湖南岳阳骗取两名女性2万元,觉得这样来钱快,就走上“偷心吃软饭”的路。

  2012年,叶某换了4任女友,骗得506998元。这年5月份,有两名女孩同时与叶某“谈恋爱”。

  到2013年,叶某更是骗了10名女性的609844元钱,大多数被骗女孩都是以女友身份与叶某相处,叶某换女友的频率几乎是一月换一个。截至2014年4月,叶某共骗取19名女性1803172元钱款。

   开豪车住酒店

  “屌丝”变成“高富帅”

  叶某凭什么取得如此众多女子的信任?叶某说有两个“法宝”:一是能说会道,二是“高富帅”标签。

  每到一地,叶某先通过微信、微博、陌陌等结交一些当地女孩。聊天中竭尽所能之极,哄得女子心花怒放。不仅巧舌如簧,叶某更注重外在“包装”。

  骗取一定“资本”后,叶某的生活十分奢靡,回丽水期间,开着宝马车,夹着LV包,戴着劳力士手表,长年住高档酒店。

  为博取女性信任,叶某在骗钱前的“前期投资”也是下尽血本,比如刚认识受骗女子小红时,叶某曾送她一个3万元的包,但随后叶某开始以各种名义借钱,交往1个月间就骗走小红10万元积蓄。

  “到云南做木材生意,我们一起投资”;“我想做二手奢侈品买卖,靠着我爸爸,一定能赚钱”;“我去岳阳开一个发廊,你先借我几万,明后天我就叫我妈还你……”叶某向被骗女子借钱的借口很多,他甚至要求被骗女子帮其交水电费。钱到手后,叶某就玩人间蒸发。

   受骗女组团“人肉搜索”

  骗子最终落网获刑12年

  2014年初起,网络上出现“叶某是欠钱不还的诈骗犯”等名称的ID,各种平台上有发布包括叶某的照片、个人资料,和寻找叶某和受害者的信息。不同地区的受害女性联合起来报案。通过丽水警方,叶某被抓获归案。

  叶某的真实身份是:出生碧湖农村,母亲早年和父亲离异,再嫁湖南,开了间棋牌室,他一般跟随父亲生活,其父做点房屋拆迁小生意。

  叶某开的宝马车是骗取同学的信任后,用同学名义租来的,截至案发,叶某还欠了租车行5万余元租金。叶某长期居住的一家高档酒店,经理帮其垫付了3万余元房款。

  莲都法院审理认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叶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叶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叶某的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