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单位和8名同志被评为 “六五”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及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各单位及干部职工加强法制建设,提升法律素质。近日,局对 “六五”普法教育期间涌现的一批先进典型做出表彰。其中,授予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等6家单位为“六五”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徐颉凯、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管理中心陈伟等8名同志为“六五”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先进工作者。
今年,是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的第30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的第5年。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近年来,全市住保房管系统在“六五”普法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省建设厅“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各部门及有关单位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了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为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此次表彰中,根据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有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滨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江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6家单位;接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有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管理中心陈伟、杭州市房产档案馆徐佳薇、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徐颉凯、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裘祖玲、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兵、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青、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房产管理局任欣欣、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孙铂杭共8人。
附:
杭州住保房管系统“六五”普法教育依法治理
先进单位及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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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