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制办加强立法工作为深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08.01.2015  11:57
2014年,吉林省法制办围绕深化改革,以推进立法民主化、科学化为重点,合理确定立法项目,科学拟制立法计划,不断拓展立法领域,完善立法程序,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共办结地方性法规7部,分别是《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吉林省农村水利管理条例》、《吉林省地方水电管理条例》、《吉林省民用机场条例》、《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吉林省人参条例》。办结省政府规章4部,分别是《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吉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办法》、《吉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和《吉林省烈士褒扬办法》。修订和发布《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办理法规规章草案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立法工作程序。配合省经合局完成了涉及我省中美贸易投资负面清单议题梳理工作,配合省商务厅完成了消除地区封锁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对54部国务院和省人大立法征求意见函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