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省委省政府专项督查档案工作

26.06.2016  22:25
        督查主要围绕全省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及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全面落实情况展开。督查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创新举措、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情况。档案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绩效考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档案部门人员编制配额等情况。二是履行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委、政府按照标准和规范推进综合档案馆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列入本地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切实解决数字档案馆建设所需资金、人才、技术问题等情况。三是建立完善档案工作协同机制情况。党委、政府支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重点专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各类非公经济组织档案管理工作等情况;省政府相关厅(委)和直属机构、相关国有企业加强重点专项工作、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四是加强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情况。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等的情况;有效改善档案保管保护条件、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档案馆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情况。

        此次实地督查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采取听、谈、查等方式进行,通过召开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深入基层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基层实情,实地检查档案硬件软件建设情况,督查组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将形成综合督查情况报省委、省政府,并将督查情况书面反馈督查单位、部门,要求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专项督查,将着力破解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全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