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 新增TVOC、甲醛释放率两个检测指标
最近这段时间,包括浙江省在内,全国部分学校田径场出现的新建塑胶跑道、人造草皮等环境安全问题,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6月30日,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了《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有害物质限量技术指标(暂行)》和《合成材料运动场地现场气味评价办法》。
目前,在现有塑胶跑道国内相关建设标准与场所实地气味感受的差异这个问题上,国家尚未制订新的标准。
所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起组织人员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在国家现行标准明确检测的苯、甲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等7个指标基础上,新增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TVOC)、甲醛释放率2个指标,列入新建及改造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有害物质限量技术指标(暂行)检测范围,从严强化了对合成材料运动场地建设和使用的管理要求。
《通知》中,有四个重点:
一是加强新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招标管理。
各地、各学校(包括各类学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招标采购程序,合成材料运动场地招标采购活动应进入政府统一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交易。
为保证学校运动场地的建设和安全质量,招标文件中应针对合成材料的环保性能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并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
二是加强新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施工管理。
各地、各学校对工程采用的材料、产品、工艺等应进行严格择定。
施工中使用的关键原材料,特别是胶粒、胶水、溶剂及塑化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加强对原料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审查,确保经得起追溯。
关键性原材料原则上应一次性进场,统一封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权威检测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有害物质含量进行随机抽检,抽检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三是加强新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竣工验收。
新竣工的合成材料运动场地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在工程结束后进行竣工验收。
各地、各学校应按照合同约定在竣工验收前邀请家长或教职工代表共同对合成材料面层成品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权威检测部门对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挥发性气体含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新竣工经验收合格的合成材料运动场地,要安排2个月以上的空置时间。
四是加强合成材料运动场地使用管理。
各地、各学校在实际使用合成材料运动场地时,应综合考虑建成时间、天气、室外温度等因素,及时调整使用时间和频率。室外温度较高时,可按照《合成材料运动场地现场气味评价办法》的要求,在上午上课前和下午上课前分别对合成材料运动场地气味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3级及以上的应暂停使用。
在此之前,浙江省教育厅已向各地教育局和各高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对2015、2016年建成的合成材料运动场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其中群众有强烈反映的运动场地委托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进行处理;对今年计划建设的项目,全面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对安全不能确保的项目停止建设。
目前,全省各地各校正按照要求全面开展检查和评估工作。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通讯员 武怡晗 记者 张娜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