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推进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05.12.2014  19:52


  今年以来,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围绕银行、电信、汽车、房地产市场等热点领域,全面加大合同监管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户279户,收集文本252份,约谈企业25家,纠正条款90条,合同备案12份,下达行政指导建议书26份,立案查处2件。
  一是全面排查,畅通渠道,加强银行、电信行业合同监管。开展银行、电信企业走访活动,组织开展电信企业与消费者见面会,约谈银行业电信业负责人,对进行面对面交流和探讨。先后走访调查银行业、电信业独立法人企业1家和分支机构82家,收集合同文本20大类270份,审查合同15大类132份,发现问题条款231条,下发行政建议书20份,并对发现的问题的合同文本及时下发了修改通知,督促相关企业完成修改并报工商部门备案。
  二是优化监管机制,规范合同使用,加强房地产市场合同监管。联合住建部门建立商品房销售合同前期审查、中期督查、后期自律的“三段式”监管机制,即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前将格式合同送交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理条款提出整改意见,待整改到位后,给予备案,企业持备案合同前往房管部门进行备案、销售;中期由市场监管、住建部门联合抽查开发商备案格式合同使用情况,对违规企业进行及时查处;后期由市场监管、住建部门通过召集自律会议、行政约谈会等形式,推进企业建立合同自律规范体系。今年以来,该局共审查备案商品房销售合同25份,查出不规范合同条款86条,下达修改建议书12份,有效防止合同纠纷等问题。
  三是探索长效管理,加强汽车销售企业合同监管。一方面对接新三包规定,靠前指导,开展汽车三包格式合同条款专项审查,今年来,针对部分汽车销售合同条款存在不符合“汽车三包规定”的问题,该局及时对接“新三包”规定,靠前指导,开展汽车三包格式合同条款专项审查。旨在让车企面对三包新规时能够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服务改变,确保新规执行到位汽车三包规定。截至目前,已审查格式合同36份,提出各类修改意见23条,备案5起。另一方面对接汽车投诉中心,加强事中监管,督查汽车备案合同规范使用。该局共有汽车4S店及各类销售维修企业80多家,消费投诉也呈现逐年递升态势,投诉主要集中在未按时交付车辆、强制购买车险、随车赠品的保修争议等几大类,其中绝大部分涉及格式合同条款的纠纷,原因是汽车企业不使用备案文本,或使用不规范,因此加强格式合同规范使用是长效监管的重要环节。该局根据汽车消费投诉线索,查获案件3起。第三方面是统一规范,制定浙江省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版本,进行推广使用。今年该局通过召开培训会、座谈会、意见征求会、行政指导会对汽车投诉中心有关人员给予进行现场指导,分析汽车消费投诉存在问题,并以《浙江省汽车买卖合同》为标准样本,结合本地实际及中介经营者的要求,根据“新三包规定”经过修订、充实和完善合同条款,防范法律漏洞,平衡双方权责。制定切合实际的《浙江省汽车买卖合同》2014版修订文本,进行推广备案,现已推广使用文本10份。
  四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网络交易合同监管。对网络交易平台制定以及实施的交易规则中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和网店经营者责任、排除消费者和网店经营者权利等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发出《合同格式条款修改意见书》。目前已检查网络交易平台2家,实地审查交易规则5份,行政约谈1家,发放农产品购销网络合同备案通知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