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7日调休放假期间 各项公安交通管理业务怎么办?

21.08.2016  15:36

记者从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9月1日至7日期间,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证等交管业务暂停受理。为了避免影响大家的正常出行,昨天,交警方面发布办理相关业务的详解指南。

车(驾)管业务

●牌证类 车辆上牌指标证明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期间的,指标持有人须在8月31日前及时使用指标。

8月底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在9月1日至7日还未完成车辆注销登记的,如果是小客车,可能无法生成相应更新指标,请尽量提前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未注册登记车辆的临时号牌有效期在9月1日至7日之间,无法正常上路的,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将酌情调整,保证广大车主正常使用。如期限在9月1日至7日之间的车主,请于8月31日前到各车管网点再次办理临时号牌(法定次数三次以内),以免影响正常上路行驶。

驾驶证有效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有效期在9月1日至7日之间的:群众可提前九十日办理期满换证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请避开业务停办时间节点。

●检验类 需参加年检的车主,可提前或以不超过检验有效期为原则延后到杭州市各检验机构参加检验,如属于免检车辆的,到各申领网点申领检验标志。参加外省异地年检的须在8月31日前,到杭州车管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各社区交管服务站,或拨打电话0571-88945680提前办理委托年检业务。

9月1日至7日期间,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车主可直接到浙江省内任意符合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而不再需要办理委托。同时,对符合6年免检的机动车,也无需委托,可直接到浙江省内任意办理免检标志的窗口办理。

●考试类 驾考方面,富阳场口考场、萧山南阳考场以及下沙文渊北路、大江东考点从8月31日至9月9日停考10天,其中9月8日、9日恢复训练,9月10日开始正常考试。河坊街办证大厅、文晖路考场、下沙考场9月1日至7日停止办理业务。请学驾申请人提前做好安排。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8月31日至9月9日过期的学员,须在8月28日前完成相关考试科目考试和制证。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车管考试部门将各科目给予优先安排考试1次(已给予优先安排考试1次的考生除外)。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徐佳 谢晓颖 记者 孙蓓蓓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