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我向宪法宣誓,永远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12月4日上午8时45分,衢州市中级法院干部职工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全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人们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改革发展、依法治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2月4日,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开通“浙江普法”微信,启动“我们一起学宪法”——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网络学法系列活动。宁波市举行“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国家宪法日展览活动,机关干部纷纷利用午休时间补上生动的宪法学习课。杭州市中级法院和江干、北仑、椒江、宁海、平阳、瑞安等基层法院法官面对宪法宣誓,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的60名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面对国旗,手持宪法,庄严宣誓;兰溪市政法机关干警聚集一起,集体宣誓。
宪法教育,走进群众日常生活。杭州市司法局牵头13个县(市、区)司法局,启动了“十大法治惠民行动”,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永嘉县普法办组织50多个部门、18个镇(街道)代表举行宪法宣传活动,共分发法制宣传资料3万余份;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年轻干警冒着寒风,来到府山街道越西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平阳、瑞安、海盐、海宁等地也纷纷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服务。嘉兴还启动“百家单位千场法治宣传接力活动”,市公安局等14家执法单位作为第一批普法责任主体,投入到了法制宣传工作中。
宪法教育,从孩子抓起。日前,我省有关部门联合启动全省中小学“法在心中——宪法知识进校园”活动。12月4日,在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小学,律师用小故事为孩子们开讲法治晨会,在孩子们稚嫩心田播下“法”的种子。我省各级法院开展师生参观、少年法庭体验等活动,丽水市中级法院还联合莲都区法院为800多名学生举行“宪法知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发放1000多册宣传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