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保健品进医院 谁该为这笔“健康保健费”买单?

14.08.2015  13:30

  今年央视3·15晚会上,曝光了老年保健品市场等乱象。杭州的孙大爷说,“我也遇上了!”

  据孙大爷说,今年7月中旬,他感觉四肢无力,无法行走。子女开始还以为是老大爷的旧毛病风湿关节炎发作了,结果送到医院一检查,才发现是肌酸激酶指标严重超标。

  孙大爷一家思来想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老人最近服用的保健品上。

   花6000元买了保健品之后老人住进医院

  孙大爷回忆说,今年6月9日,他看了信箱里的小广告,去参加了一家名头很大的绿色健康食品超市举办的演讲会。

  孙大爷说:“演讲会上,这家单位又是送小礼品,又给大爷大妈提供免费体检。还没开始推销产品,在场的大爷大妈就已喜笑颜开,心里头信了一大半。在对方推销产品后,我当场就花了6000元买了30盒的保健食品。”

  孙大爷补充道:“这家单位给了服用方案——第一周早晚各两粒,第二周早两粒晚四粒,第三周早三粒晚五粒,第四周开始早晚各五粒。”

  结果,大爷才吃了不到一个月,就被送进医院。大爷的儿子小孙说:“这保健品的使用说明上清清楚楚写着‘每日2次,每次1-2粒’,结果这保健品公司给的服用方案,一天的量都要将近10粒了,这让老人怎么吃得消?”

  “医生说,据他的判断,是因为这种保健食品中含‘他汀’成分,导致大爷的肌酸激酶指标严重超标。”小孙说。

   商家:请出示医学鉴定

  小孙给记者看了孙大爷的出院记录。记录中记录着老大爷的“肌酸激酶”从住院到出院时的变化,肌酸激酶指标从27008降到了238。小孙说,在住院期间,老人没吃该保健品,“所以我们认为,正是由于吃了保健品才导致了肌酸激酶超标”。

  之后,大爷的家属找到那家单位,要求赔偿医药费等。但对方只同意退回剩余药品的钱,共计5700元,却不愿承担医药费。

  昨天,记者联系了该单位负责人王先生。王先生表示,公司已在处理这件事,“如果医学鉴定表明孙大爷是吃了我们的产品后才出现的副作用,公司会负责医药费。但现在对方没有提供有力证据来证明是我们的保健品出了问题,所以我们不赔偿。”

  至于大爷方面出示的出院证明,王先生表示,出院记录不等于医疗鉴定,不能直接证明是保健品的问题,所以不赔偿孙大爷的医药费。

   谁应该为这笔“健康保健费”买单

  8月11日,孙大爷的家属向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投诉了此事。

  小孙表示:“医生告诉我们,保健食品中含‘他汀’成分有很大的副作用,而这家保健品公司还向老人们推销,且用量不科学,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我们希望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不要再上当受骗。”

  昨天记者从食品药品监督局了解到,大爷的投诉已在处理中,会在7-15个工作日内把跟进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的陈磊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件事的核心就是要证明是否是这款保健品中的某一成分造成老人肌酸激酶超标。”陈磊表示,孙大爷一家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局投诉,对保健品进行成分鉴定。

(本文来源:每日商报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