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鉴定立法考察组来浙考察交流

22.10.2016  02:36

  10月18日至19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孙如林、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养红等考察组一行6人来浙考察司法鉴定工作。在浙期间,考察组与省人大和省司法厅就我省司法鉴定立法和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并专程赴宁波进行实地考察。省厅巡视员陈钟出席座谈会并全程陪同考察组进行考察交流。
  座谈会上,陈钟代表省厅对江苏同行来浙考察交流司法鉴定工作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近年浙江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坚持“强化监管、注重质量、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司法鉴定转型升级,建设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逐步形成“实验室建设、品牌化培育、规模化发展、规范化运行”工作发展情况。
  省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负责人向考察组具体介绍了浙江司法鉴定立法和管理工作情况。2009年,浙江在全国较早出台了《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赋予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强化政府在司法鉴定行业发展保障和规划布局等方面的责任,建立年度执业考核制度,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机制,细化法律责任。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方面,介绍了近年来浙江在积极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加强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队伍建设,完善司法鉴定协调机制,改善司法鉴定外部执业环境等方面一些具体做法。
  孙如林对浙江的接待表示感谢。他指出,浙江省的司法鉴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立法和管理工作方面有许多宝贵经验值得江苏省借鉴和学习,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考察组还赴宁波进行考察,与宁波市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并实地考察了宁波天童司法鉴定中心。宁波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学云陪同在宁波的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