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2015年度亮点回眸

24.02.2016  21:55

  羊歌盛世方报捷,猴舞新春又呈祥。刚刚过去的2015年,浙江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法治引领,强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省司法厅党委迅速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学习贯彻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系列活动,要求围绕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对标,认真查找司法行政领域在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中的差距,不断增强“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使命意识,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
  省司法厅党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努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在深入学习中把握发展趋势,在分析研判中找准服务坐标,在掌握方法中狠抓工作落实,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积极推进五大发展理念在浙江司法行政系统的新实践。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
  省司法厅党委认真贯彻省委部署,带头学深、悟透“三严三实”,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彻到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各个方面,引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争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专题教育伊始,省司法厅党委围绕省委夏宝龙书记指出的我省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现象,部署开展“三对照三查三看”活动,要求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摆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司法厅党委通过下基层专题调研、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认真查摆分析了在理想信念和政治纪律、工作落实和责任担当、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等3个方面的25种具体表现;始终坚持边学边改、即知即改,切实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召开司法厅及直属单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和推进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确保专题教育各项措施在全系统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打出“组合拳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使命。2015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做好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围绕省委“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五水共治 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编写《法律服务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组合拳系列丛书》,发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法律知识读本、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12.8万册,制作法治宣传片263部;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涉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政府决策活动3218次、办理公证事项2.1万件、调解矛盾纠纷1.3万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95件。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省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事务2.3万件,走访高新产业园区和科技创新企业1237家。围绕我省实施“走出去”战略,认真做好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反倾销、反垄断等涉外法律事务,办理企业国际并购、境外上市、海外重大投资等涉外法律事务401件,涉及业务标的95.64亿元。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

  2015年12月3日,浙江公共法律服务网开通仪式在杭州举行,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出席开通仪式并讲话。经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共同努力,初步构建成网络平台和实体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
  2015年,省司法厅分别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理论研讨会、实体平台建设推进会,研究制定《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成立省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总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律师资源不足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不断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布局,全省11个律师资源严重不足县市律师事务所数量增加47.1%、专兼职律师数量增加39.3%。2015年,全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810946人次,接受法律咨询372382人次,调处矛盾纠纷87702件,导引法律服务57643件。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受咨询)

   六五”普法圆满收官

  从2015年4月至10月,省普法办组织开展了全省“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成立4个由省领导带队的检查验收组,对全省11个市和部分省直属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开展专题宣传,充分展示我省在“六五”普法中的工作做法。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成效显著,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各级法制宣传部门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群众相结合,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6万余场,编发宣传资料3200余万册(份)。始终坚持突出重点与拓展领域相结合,全省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900余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法律考试分别达21.5万人次和103万人次;建立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400余个,聘请法治副校长6979人;建成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27221个,命名县级以上“诚信守法企业”8893家。始终坚持巩固传承与创新方式相结合,建有普法志愿者队伍2000余支,成立普法讲师团300个,建立法治文化基地1500余个;开设报纸、电视、电台普法栏目600余个,开通普法微博、微信、手机普法客户端320余个。

(普法工作者在街头发放宣传资料)

   依法治监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015年,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监从严治监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监狱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监从严治监工作,着力构建党委依法决策、监狱依法管理、警察依法履职、罪犯依法服刑的法治监狱大格局。
  一年来,全省监狱系统按照厅党委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全面深化狱务公开,不断强化执法监督,依法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年实现办案“零差错”。扎实推进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创建工作,全面完成“一中心三平台”建设,有效提升监狱执法效能。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推进布局调整重点项目建设,夯实监狱工作科学发展根基。严格落实从严治警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力加强浙江监狱警察网络学院建设,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狱民警履职能力。

(全省监狱系统民警阅警式)

   四四五”戒毒模式获得司法部肯定

  2015年9月29日至30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在浙江成功召开,司法部领导和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省拱宸强制隔离戒毒所、省良渚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四五”戒毒模式,浙江省司法厅以《全面推进“四四五”戒毒模式 不断提高戒毒工作科学化水平》为题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浙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受到了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全国同行的广泛认可。
  根据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和特殊病人的特点,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遵循戒毒工作内在规律,探索形成了以“分区管理、科学流转、分期矫治”为核心的“四四五”戒毒模式。围绕“四四五”戒毒模式,制定实施《戒毒工作纲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场所管理、警务管理机制,强化民警专业技能培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有效提升了戒毒工作科学化水平。

(戒毒人员太极拳训练)

   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
  2015年10月27日,省政府在台州召开全省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家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提出了加强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的目标要求。
  一年来,省司法厅编制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工作主要职责和流程,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清理清查等专项行动,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大力加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执法机构建设,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成率达87.8%,县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覆盖率达76.7%,有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站和矫正小组全覆盖。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出台《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会同省关心桥教育公益基金会部署开展以做好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帮扶工作为主旨的“关心桥驿站”共建活动,目前已在6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律师行业发展成绩斐然

  2015年6月,浙江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在杭州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省律协新一届领导集体,在全国率先创设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全省律师事业发展走上了新的征程。
  近年来,我省律师业步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律师事务所1269家,执业律师15581人,较“十一五”期末分别增长46.2%和67.7%,律师万人比达2.82,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全省律师担任各类法律顾问73853家,其中担任政府法律顾问3950家、企业法律顾问30430家、村(社区)法律顾问31381家。全年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41.31万件,同比增长25.7%。

(浙江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

   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2015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内容,明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加大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力度。
  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申诉法律援助制度,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阳光助残”等专项行动,优化涉军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深化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健全法律援助点援制,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综合运用援务公开、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等措施,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质量。2015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667件,受援人总数105057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81002人次,为农民工讨回欠薪2.76亿元。
   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机制运行良好
  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衔接机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省司法厅继2014年与省高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意见》后,2015年又出台《关于做好诉讼中司法鉴定纠纷预防处置工作的通知》,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运行良好,为保障司法公正提供优质鉴定服务。
  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高资质高水平鉴定机构建设,建成法医临床等7个类别37家司法鉴定实验室;35家司法鉴定机构通过省级以上资质认定,其中4家机构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通过率居全国第一;在司法部2015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中,我省司法鉴定机构通过率94.5%,其中满意率83.6%,连续9年保持全国领先水平。2015年,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鉴定案件106522件,同比增长11.6%,所均和人均鉴定业务量均居全国第一。
   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实效显著
  2015年8月,省司法厅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指导意见》,围绕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开展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专项活动,运用法律手段帮助市场主体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同配合,探索构建了创新成果公证保护、专利维权公证保护、专利技术及产品产业化公证服务、专利权质押融资和评估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专利)有效流转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专利)境外保护公证服务等6项机制,推动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年,我省公证机构全年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公证16055件,其中商标权保护公证11830件、专利权保护公证2027件、著作权保护公证2124件。
   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日趋完善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探索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程序,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
  省司法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纠纷多发易发行业领域延伸,全省现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1614个,同比增长36.7%;联合省公安厅出台《浙江省“警调衔接”机制建设操作规程(试行)》,“警调衔接”“诉调衔接”机制实现全覆盖。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季度分析报送机制,创办《浙江人民调解》杂志和“浙江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我省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接地气

  2015年7月29日,浙江省人民监督员就任宣誓仪式现场,129名新任人民监督员代表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标志着全省1320名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
  我省是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首批试点省份。2015年1月,省司法厅和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经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严格程序,历时半年,选任和确认人民监督员1320名,其中新任省级人民监督员18名、市级人民监督员1135名,确认上届任期未届满的人民监督员167名,超过半数为普通群众,拓宽了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截至2015年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共选派220名人民监督员,对178件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开展监督评议,取得较好效果。

 (人民监督员宣誓仪式)